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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老人在家被野猪咬死当地称已达成和解协议!全县捕杀将升级

时间: 2025-01-06 19:18:59 |   作者: 产品中心

  • 产品概述

  2024年11月24日,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,一个原本平静的周日清晨被突如其来的惨剧打破。称陈某树等 4 人携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,猎狗追撵的野猪入农户院攻击人。现受害者家属情绪稳定,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。

  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,于网络上迅速蔓延发酵,旋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瞩目与热烈讨论。据不完全统计,自今年 10 月起,野猪出没事件多达十余起,当中更有 7 人因此伤亡。

  从繁华都市到偏远山村,野猪的踪迹频繁出现,它们的身影出现在街头巷尾、农田果园,甚至闯入居民家中,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。从浙江杭州的店铺,到南京南站的高铁联络线,再到北京门头沟区的居民卧室,野猪出没的新闻屡见不鲜,人们在震惊之余,不禁要问:野猪,究竟是怎么了?

  数据表明,当下全国 28 个省份皆有野猪踪迹,总数约 200 万头。其中,26 个省份深受野猪为害之苦。这些曾经隐匿于山林的“黑旋风”,如今却频频出现在人类的视野中,甚至成为了一些地区的“生态公害”。这究竟是什么问题导致的?

  野猪数量激增,重要原因主要在于其本身具备强大的繁殖能力与适应能力。这种能力使它们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良好生存和繁衍。野猪的繁殖周期短,一胎可产多仔,且对环境的适应性极强,能够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生存繁衍。

  这种生物学层面的显著优势,促使野猪种群数量骤增,大大超出了ECO所能承载的限度。生态环境的优化,亦为野猪营造了绝佳的生存环境。

  近些年来,因国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,森林覆盖率持续攀升,植被恢复甚佳,从而为野猪赋予了更宽广的栖息之所和更充裕的食物资源。这无疑推动了野猪种群的蔓延之势。其种群规模得以扩大,数量不断增多,对旁边的环境产生的影响愈发显著。

  此外,过往针对野猪的保护政策,在客观上助推了其种群数量的上扬。野猪曾荣列“三有”保护动物名录,受法律庇佑,其猎捕活动受到严格限制。在某一些程度上,此状况致使野猪数量处于失控之态。

  而天敌的减少也是野猪数量激增的原因之一。由于人类活动的扩张和环境的改变,一些野猪的天敌,如虎、豹、狼等大型食肉动物的数量锐减,导致野猪缺乏自然控制因素,种群数量进一步膨胀。

  野猪数量的激增,必然导致冲突的加剧。野猪下山觅食,破坏农作物、袭击家畜,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,给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。

  而在城市地区,野猪的出现也扰乱了社会秩序,引发了公众的恐慌。野猪致害问题,已不再是单纯的野生动物保护问题,而是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。

  面对日益严峻的野猪致害问题,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,试图控制野猪种群数量,减少其对人类的危害。

  通常情况下,猎捕调控应居首位,缘由在于其乃当下控制野猪数量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。猎捕方式包括犬猎、网猎、围栏猎捕以及在特定区域的枪猎。然而,此类方法存有诸如效率低下、成本高昂、安全性欠佳等诸多问题。例如,犬猎需要训练有素的猎犬和经验比较丰富的猎人,成本比较高;网猎和围栏猎捕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,且效率有限;而枪猎则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安全监管,并非所有地区都具备条件。

  通过物理隔离进一步加固安全范围,通过修建围栏、壕沟等物理屏障,将野猪与人类活动区域隔离开来,可以有实际效果的减少野猪进入农田、果园等地造成破坏。部分地区已然尝试构建诸如脉冲电围栏这类更为先进的隔离设施,以增强区域的隔离效果,提升安全性。但是实际上,物理隔离措施成本高昂,难以大规模推广,且对野猪的迁徙和基因交流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。

  如果进行保险补偿机制的制定还是有前车之鉴,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“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”等保险机制,为遭受野猪致害的农户提供经济补偿,减轻他们的损失。然而,目前的保险补偿机制覆盖面有限,赔偿标准也相比来说较低,难以完全弥补农户的损失。

  在宣传教育方面,通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对野猪习性的了解和防范意识,可以有实际效果的减少人猪冲突。宣传内容有如何避免与野猪正面遭遇、遇到野猪该怎么样应对等。然而,宣传教育的效果需要长期积累,难以在短期内迅速见效。

  尽管采取了多种防控措施,但野猪致害问题依然突出。究其原因,目前的防控措施大多治标不治本,缺乏系统性规划和长效机制。例如,猎捕调控虽能短期内减少野猪数量,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野猪泛滥的问题;物理隔离措施只能局部有效,难以全方面覆盖;保险补偿机制只能事后弥补损失,无法预防野猪致害事件的发生。

  各地在防控措施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,例如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、协调机制不健全、科技支撑不足等。这样一些问题导致防控效果不理想,甚至会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,例如过度猎捕、破坏生态平衡等。

  所以,要真正解决野猪致害问题,需要从根本上转变防控思路,构建一个更加科学、有效、可持续的防控体系。

  野猪致害这一问题纷繁复杂,难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。其牵涉诸多因素,需要综合考量,逐步探寻有效的应对之策。要走出当前的防控困局,需要从根本上转变思路,构建一个更加科学、有效、可持续的防控体系。这需要政府、科研机构、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,多管齐下,综合施策。

  比如优化猎捕技术和策略。传统的猎捕方式效率低、成本高,需要探索更高效、低成本、安全的猎捕方法。可以借鉴国外经验,引进先进的猎捕技术和装备,例如、无人机等。同时,要加强对猎捕人员的培训,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,规范猎捕行为,避免过度猎捕。制定科学的猎捕计划,根据野猪种群密度、分布情况和致害程度,确定合理的猎捕数量和区域,避免对生态平衡造成负面影响。

  完善补偿机制也是很重要的。当下的补偿机制存有诸如覆盖面狭窄、标准偏低之类的问题,亟待进一步加以完善。能扩大补偿范围,将更多的受害者纳入补偿体系,提高补偿标准,使其能够真正弥补受害者的损失。同时,要简化补偿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方便受害者申请补偿。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,例如引入商业保险、设立专项基金等,确保补偿资金的充足和稳定。

  而科技赋能也是破解野猪难题的关键。加大科学技术研发投入,探索新的防控技术,例如野猪电子限制器、自动猎捕远程监测管理系统等,能大大的提升防控效率,降低人力成本。推广应用红外相机、无人机等现代化监测设备,实时监测野猪种群动态,为科学防控提供数据支撑。对野猪的习性与行为模式展开研究,以研发更高效的驱赶及诱捕技术,以此来降低野猪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干扰。

  生态系统管理是长远之计。野猪泛滥的最终的原因在于生态系统失衡,因此,要从ECO层面入手,进行长效的种群调控。强化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工作,给野猪营造适宜的生存空间,以缓解其下山觅食所承受的压力。恢复和保护野猪的天敌,例如狼、豹等,通过自然的力量控制野猪种群数量。通过控制野猪的食物渠道,诸如在农田周边设立围栏等方式,能够有效降低野猪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害,从而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。

 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保障。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,明确野猪防控的责任主体、管理机制和赔偿标准,规范野猪防控行为,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。加强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猎捕、贩卖野猪等违法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。

  野猪防控,绝非仅系政府与相关部门之责,公众的积极投身亦不可或缺。唯有双方携手,方能有效应对,共筑野猪防控的坚固防线。公众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对于有效防控野猪至关重要。

  众人需着力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,使其得以提升。如此,方能在面对各类状况时,更好地保障自身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。借助多种渠道,诸如电视、广播、网络及社区宣传等,将野猪的习性与防范知识向公众广泛普及。教育公众如何避免与野猪相遇,遇到野猪该如何正确应对,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伤害。例如,不要主动靠近野猪,不要投喂野猪,遇到野猪要保持冷静,不要大声喊叫或做出攻击性动作,尽量绕道离开。

  政府要鼓励公众参与野猪监测和报告。建立健全野猪出没信息报告机制,方便公众及时报告野猪出没情况。鼓励公众参与野猪监测,例如通过手机APP上传野猪照片和视频,为科学防控提供数据支持。

  公众参与,不止于提供信息及配合防控,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。其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,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一环。需明晰野猪乃ECO的关键构成要素,在维系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,其重要性不容小觑。在防控野猪的同时,也要注重保护野猪的生存环境,避免过度猎捕和破坏生态平衡。

  野猪致害问题,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,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,综合施策,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。这需政府、科研机构、社会组织以及公众齐心协力,凝聚合力,携手应对挑战。我们需要转变观念,从对抗走向共生。

  过去,我们往往将野生动物视为威胁,采取猎杀、驱赶等方式进行控制。这种对抗性的思维方式,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加剧冲突,破坏生态平衡。我们需要转变观念,将野生动物视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尊重它们的生存权利,寻求与它们和谐共处的方式。

  我们需要加强科学研究,探索更加科学、有效的防控方法。科学研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。我们需要加强对野猪的习性、行为、种群动态等方面的研究,为制定科学的防控策略提供依据。与此同时,需大力增加科技研发投入,积极探寻新的防控技术,以提升防控效率,削减防控成本。

  我们务须强化国际协作,博采他国之经验。如此,方能促进自身发展,实现共同进步之目标。野猪泛滥并非中国所特有,诸多国家亦面临此般类似的难题。在生态与人类活动的交织中,这一现象愈发引人关注。我们应强化与他国的交流合作,汲取其成功经验,探寻更为有效的防控模式,以提升应对之能,共筑美好未来。

 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永恒的追求。野猪下山事件,绝非单纯的生态之题,实乃社会之问。它所牵涉的,不只是生态范畴,更在社会层面引发诸多思考。它提醒我们,在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的同时,也要尊重自然规律,保护生态环境,维护生物多样性。只有这样,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,共建美好家园。[给你小心心]

  新京报-2024年11月26日-《陕西岚皋通报野猪伤人致死事件:野猪被猎狗追撵进入农户院子》

  央视新闻-2024年11月10日-《160斤野猪“狂飙” 野猪毁物伤人事件频现 如何治理?》

  南方都市报-2024年11月26日-《安康野猪闯民宅咬死老人,当地称已达成和解协议!将组织捕杀》

  新京报-2024年11月26日-《陕西岚皋通报野猪伤人致死事件:野猪被猎狗追撵进入农户院子》

  央视新闻-2024年11月10日-《160斤野猪“狂飙” 野猪毁物伤人事件频现 如何治理?》

  南方都市报-2024年11月26日-《安康野猪闯民宅咬死老人,当地称已达成和解协议!将组织捕杀》

  法律和法规是人制定的首先要保护人然后才是动物。只要不是主动进山猎杀,凡出现在人类居住环境面前的野生动物应当一律猎杀,当然仅限于大型野生动物,鸟蛙鱼虫不算。